各县(市、区)社、市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清查利用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全市供销合作社集体资产清查利用工作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市供销合作社集体资产清查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朱 雯 市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
副组长:沙附生 市社党委委员、理事会副主任
左文荷 市社党委委员、理事会副主任
陈庆红 市社党委委员、监事会主任、
工委主任
成 员:颜悦林 市社四级调研员
周仁科 市社四级调研员
陈金余 市社合作处处长、一级主任科员
邱 伟 市社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郑美玲 市社财审处处长
王 伟 东台市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
王 峰 建湖县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
单伯良 射阳县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
徐 强 阜宁县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
陈海君 滨海县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
吴宝辉 响水县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
徐 俊 大丰区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
吉连生 盐都区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
徐海文 亭湖区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社资产经营管理处负责。
特此通知。
盐城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