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国务院40号文件下发以来,滨海县滨淮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文件精神,通过政策、人才、土地等一系列举措扶持滨淮基层社建设。给予政策和人力支持。滨淮镇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滨淮镇基层社发展,并安排分管农业副镇长具体负责指导配合我社开展为农服务行动计划。同时镇党委政府和我社联合下发《关于创办滨海县中淮农民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通知》(滨供发[2015]32号),打造“供销社+村两委+专业合作社”的新型农民合作社,组建“中淮农综社”,成为盐城市首家“农综社”。给予项目建设支持。为了滨淮基层社更好的发展,镇党委政府将靠近新岭村委和学校附近的一块商业用地出让给基层社建为农服务中心(农村综合体项目),一期用地5亩(已征用),二期用地20亩(在启动中)。并派专人协调土地出让予盾和帮助办理土地建设规划等手续。提升基层社社会形象。镇党委政府先后领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4家,吸纳农户260余户。镇政府还将资金交由基层社“中合联”资金互助社,严格按照“对内不对外、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的原则,帮助社员开展资金互助。几年来基层社累计提供各类互助金3000多万元。通过一系列扶持,全力提高供销社社会地位和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