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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组织开展2020年度大市区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销售审核工作

发布日期:2020-11-24 15:38 [ ] 浏览次数:

 

市社组织开展2020年度大市区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销售审核工作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继续在大丰、盐都、亭湖区开展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工作的通知》(盐政传发〔2020〕64号)精神,市社牵头组织盐城新合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前两年进行试点的基础上,从2020年起继续对大丰区、盐都区、亭湖区范围内的家庭农场、试点村农户和农业公司、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零差率农药统一配供,共实现配供销售总额3470多万元。为做好2020年度大市区零差率农药统一配供真实性核查工作,日前市社制定出台核查方案,采用询价采购方式,委托江苏鼎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年度大市区零差率农药统一配供销售核查的中介机构。

本次核查将以资料审查和对配供对象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资料审查,重点是对配供企业及其区域配供中心、基层站点在采购、销售等环节的账务记录和其他台账资料(竞询价采购记录、农药采购目录、配供对象登记信息、销售农药电脑录入信息与手工台账等)所涉工作内容规范性、真实性的审核检查;配供对象抽查,是在被核查企业所提供的配供对象中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对部分家庭农场、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实地调查,以面对面的方式查询确认零差率农药电脑销售台账和手工销售台账记录的真实性。中介机构核查工作结束后,由市社相关部门牵头,联合市农业农村局植保站、各区供销总社、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部门人员组成联合事后审核组,在中介机构抽查的配供对象中按30%的比例再次抽查审核,以确认中介机构核查的真实性。

目前,核查机构已进驻盐城新合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对基础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采集审核。整体核查工作将于12月初结束。

 

 

来源: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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