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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供销合作社推进组织建设促进为农服务工作纪实

发布日期:2017-11-01 00:00 [ ] 浏览次数:


                                                            从零做起 创新创业 实现供销服务涅槃重生                                                  ——滨海县供销合作社推进组织建设促进为农服务工作纪实    近年来,滨海县社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09]40号文件和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以为农服务为宗旨,坚持改革创新,按照合作制原则,通过内挖潜力、外寻合作,实施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扎实推进为农服务组织体系建设,连续五年获盐城市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前三名,连续五年被省总社表彰为“创新创优工作先进单位”,2016年度被省总社评为全省二十强县级供销合作社、全国总社评为“全国百强县级供销合作社”,实现了基层供销合作社的“涅槃重生”。 创新创业  推动基层为农服务体系建设“从零做起” 滨海县社从2001年起对原25家基层供销合作社全部实施破产改制,成了全省少有的几家没有基层社的县级社。针对破产改制后“人员走光、资产卖光”的情况,近年来,县社一班人不等不靠,积极探索推动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从零做起”的各项措施。 统一认识,坚定基层社恢复重建的决心。2010年3月起,通过组织召开县社机关人员会议,认真学习国发[2009]40号、苏政发[2009]44号文件精神,学习借鉴外地经验,鼓励机关干部大胆改革,勇于创新,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大家一致认为:基层供销合作社扎根农村,贴近农民,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我们必须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努力把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和农民群众信得过、可依靠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从而形成了加快恢复重建基层供销合作社的思想合力。 打造平台,创造基层社恢复重建的条件。因为县级社是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财务实行零账户,没有投资经营职能,我社按照国务院[2009]40号文件精神和省、市社要求,经县委政府同意,于2010年10月,注册成立了滨海县新合作资产管理公司,建立起县社系统投资管理和经营服务综合平台。 内挖潜力,寻求基层社恢复重建的资金。紧紧抓住国务院[2009]40号文件“供销合作社使用的原国有划拨建设用地,经批准可采取出让、租赁方式处置,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优先用于支付供销合作社破产和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用、改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的规定,我社利用棉麻公司原通榆仓库土地,通过带条件招拍挂,建成基层社超市,同时县政府返土地出让金272万元,为基层社恢复重建挖掘到“第一桶金”。 强化合作,实现基层为农服务体系建设“从无到有” 从2011年起,我社紧紧抓住国务院2009年40号文件精神,实施基层社恢复重建,按照去行政化机制,以县社资产管理公司为平台,坚持合作制原则,按《公司法》运营,因地制宜,把建办基层社经营实体作为恢复重建基层组织的首要工作来抓。 通过土地资产置换创建基层社经营实体。利用棉麻公司原通榆仓库8400平方米土地,通过带条件招拍挂,中标人无偿为县社建成2000多平米超市,利用政府返还的土地出让金中的部分资金用于超市内部装修,把超市作为通榆基层社经营实体,注册成立了通榆供销合作有限公司(基层社)。 通过与经营大户合股创建基层社经营实体。县社资产管理公司与镇区经营大户合股创办,注册资本50万元,按照县社资产公司参股51%,经营大户参股49%的比例注册成立基层供销合作有限公司的形式创办基层供销社。在滨淮、正红、五汛、蔡桥、陈涛、滨海港等镇,都是以合作参股模式组建了供销合作有限公司(基层社)。 通过与参股企业合股创建基层社经营实体。县社资产管理公司与禾田农资公司合股新建具有2000多平方米、3000吨仓容的农资配送中心,成立了东坎供销合作有限公司(基层社),主要经营化肥、农药等业务。县社资产管理公司与苏永贸易公司合股建办3400平方米超市,成立了八滩供销合作有限公司(基层社)。 在完成基层社经营实体项目的同时,我们注重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营收能力,有实力才能更好地发挥基层社的经营功能、组织功能、服务功能。 创新思路,推进为农服务体系建设“从有到全”。 根据省、市社统一部署,2014年底完成了十二家建制镇基层供销合作社全覆盖,其中九家基层社创办了日用品大型超市或农资配送中心等经营实体。通过创新思路,逐步建立功能齐全的基层供销合作社。 由实体经营向合作服务延伸。全面实施基层社改造升级工程,集供销合作、生产合作、信用合作于一体,办成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基层供销合作社,实现从有到全的转变。要求基层供销合作社入股创办有一定自主产权、有相关业务联结的村级综合服务社,解决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近两年按省级示范社标准在河西、十四顷、天场等村创办了一批综合服务社,把物流(日用品、农资、农产品购销)、资金流(资金互助、保险业务)、信息流(电子商务、线上服务)、服务流(代收水电费等综合性服务)全面融入综合服务社,努力为广大农民提供更为便捷、安全、实惠的服务。 经营服务由线下向线上延伸。组建供销合作社电商平台,打造网上供销合作社,形成新型流通业态,提升经营与流通综合管理水平。首先,在京东网发展电子商务。在滨淮等基层社超市内开设电子商城,实现实体店与网店同步运营。其次,在阿里巴巴(天猫)网发展电子商务。目前蔡桥等基层社农资配供中心已在阿里网成功开展网上销售。第三,在省社地平线网发展电子商务。我社同果老公司合作成立海岸线电子商务公司并开设了农产品滨海馆。第四,在卖货郎网发展电子商务。依托投资5亿元在建的中国供销滨海农产品批发市场,在滨海建设运营中心,培训中心、展示中心,镇村建设服务站。 由流通领域向生产领域延伸。秉持“农民需要什么就提供什么服务”的理念,要求基层社领办各类专业合作社。去年夏季,由县社资产管理公司、蔡桥基层社、十四顷村两委共同出资,创办了滨海县十四顷农机专业合作社,按照农户自愿的原则,对该村3000亩流转连片土地提供联耕联种服务。通过一年的试运行,实施统一配置机械设备、统一培训服务人员、统一签订服务协议、统一田间作业管理、统一收支核算的“五统一”管理运营模式,不仅受到镇、村干部和广大农民的普遍欢迎。今年已由蔡桥、陈涛、滨淮等基层社参股领办农机合作社,逐步成立农机合作联合社,推出一批有完善的装备设施、有良好的管理机制、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较大的服务规模、有较好的综合效益的“五有”合作社,开展农业规模服务。 供销服务向信用服务延伸。根据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要求,“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东坎基层社领办了融益农资合作社、滨淮基层社领办的惠农农产品专业合作积极开展农民资金互助服务,今年以来,两家专业合作社已为社员提供互助资金1300余万元,受到广大社员的欢迎和好评。惠农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与全国总社下属的中合联公司合作,既规范业务运营,又防范金融风险。 由管资产向管资本延伸。在《公司法》总体框架下按照中央2015年11号文件要求,通过采取委派法人代表管理的办法,实行承包经营,强化参股企业内部管理,实行固定回报。坚持实施参股基层社半年审计制度,对审计出来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特别强化对参股基层社财务管理,按时收缴企业红利,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强化基层社剩余土地资产监管利用,先后完成了10多宗土地租赁;通过“土地换资产”的办法,完成了通榆社等土地综合利用。建立违法侵占土地信息反馈系统,及时打击违法侵占土地行为,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协调处置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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