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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城市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
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12-31 11:53 [ ]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12日至6月1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供销社党委进行了巡察“回头看”。8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供销社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巡察“回头看”情况反馈意见》(盐巡发〔2021〕7号),主要指出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推进系统改革发展、提升企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以及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基层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三大项10小项33个问题。结合落实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七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盐巡办〔2021〕42号)和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供销社党委巡察“回头看”情况反馈会精神,市供销社党委迅即采取行动,统一思想,提高站位,通过3个月的时间,开展对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集中整改和问题落实。

(一)统一思想,自觉行动。8月11日上午,在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会议上,市社党委书记朱雯同志就全盘接受反馈意见、深入贯彻整改要求、坚决推进问题整改作了明确表态。反馈会结束后,市社党委立即召开市直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机关基层党支部书记会议进行统一思想,先后多次召开党委会及巡察整改专题会办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明确要求所有人员增强政治意识,树立大局观念,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动真碰硬,一着不让抓好整改,深挖源头、举一反三,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努力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强化组织,落实责任。市社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尽职尽责,市社成立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担任组长,承担整改“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专门负责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同时,市社党委自觉把巡察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结合,分管领导全面担起“一岗双责”责任,认真组织推进好条线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三)直面问题,全力整改。市供销社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整改措施、时间安排、责任落实反复逐条过堂,其他领导分别提出补充修改意见,邀请市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到会指导,对下一步立行立改和序时整改提出意见和要求。9月8日召开巡察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第三巡察组、市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列席会议,会上对反馈问题进一步认领和落实,确保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整改期间,市社多次召开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专题会办研究解决整改事项,与相关单位协调落实整改措施。

二、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市社党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按照“逐一过堂、逐条销号”的要求,聚焦突出问题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3大项10小项33个问题已全部纳入集中整改,80%以上已取得明显成效和初步成效,其中有7个问题已整改到位,有8个问题将于明年2月底前完成,另有18个问题将于明年8月底前完成,其中有一半以上的问题在整改到位后仍将长期坚持。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有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6、关于“整治不正之风未能落到实处”问题的整改。

(17)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直属企业存在工作餐超标准、违规使用烟酒、同城接待,以及超标准以现金发放福利费等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从速整改违规事项。对照八项规定要求,市直部分企业发生的违规事项已于9月份全部整改到位。接待超标准部分和接待用酒均由参加人员个人自负,福利费超标准发放部分全额退回,个人承担费用及退回资金已全部上交财务。二是切实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市农资公司按照企业内部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工作补贴项目、标准、形式及列支渠道,原有的不规范补贴已停止执行。三是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规定。加强宣传教育,重温纪律要求,部分机关工作人员亲属入股新洋置业公司的股份已于9月底前全部转让清退到位。

(18)关于“巡察反馈‘财务制度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机关超期报支费用,报销单填写不完整、附件不全,支取备用金无审批手续,公务卡结算未完全到位,门卫值班、保洁工资长期使用白条支付。直属企业财务人员违规取现到个人卡,跨年报支,费用集中报支、无明细,报支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整改情况:

一是严明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费用限时报结,逾期一律不予报销,杜绝跨年、集中报支费用现象;对费用单据不完整和附件不全问题,已责成责任人补齐了相关手续和附件;备用金支取无审批手续和直属企业财务人员违规取现到个人卡等问题已纠正。二是规范结算手续。按财务制度规定,对应用公务卡结算而未用公务卡结算的不予报销;对保洁工资等以临工工资造表发放,杜绝白条现象;对应报废固定资产在清理核对后,已经市社党委会研究同意予以核销。三是严格监督管控。已纠正联合企业财务人员违规提现到个人卡问题;对违规报支交通违章费用应由个人承担费用,已责成责任人承担费用;已对联合企业和农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用制度管人管事并严格执行。

7、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21)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够到位。会前酝酿不够充分,存在临时动议、不履行党委会研究前置程序现象,党委会记录未履行相关签字规定。”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市社党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加强对决策制度的学习宣传,进一步规范议事前置程序和决策实施办法。二是严格制度执行。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重大事项一律经党委会研究,并做好会前议题通报和事项酝酿,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会前通报和协商,按规范完善党委会会议记录党委书记签字程序和手续。三是规范决策程序。严肃政治纪律和严格执行党委议事决策程序,杜绝临时动议和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8、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24)关于“清风盐城履责记实制度执行有偏差。部分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和提醒谈话记录仅有几条,有的部门负责人无廉政谈话和提醒谈话记录。”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强化宣传和业务指导,指导机关党员干部规范使用“清风盐城”履责平台,做好上传信息的审核检查,对上传不及时和履责不到位的给予教育提醒,做到中层以上干部全部学会应用。二是坚持“一岗双责”。强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意识,领导干部运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及时对分管单位和分管处室开展廉政教育和谈心谈话,并做好记录上传平台,年内已开展节前廉政提醒谈话60多人次。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将“清风盐城”履责平台的运用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对信息上传不正常、不及时的给予批评教育,并将在年终进行考核通报。

(2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深入。少数同志对社会上的一些不当言论、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没有做到旗帜鲜明地抵制和驳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正能量的传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意识形态报道不够,对先进典型的培树、宣传力度不够大。”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部署,坚持党委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制度,10月18日市社党委召开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研判会,对下一步意识形态工作作出专题部署。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修订《市供销社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细化落实班子成员以及市直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印发意识形态工作手册,定期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并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使意识形态工作与系统业务工作、党建工作紧密结合。三是强化阵地建设。年内投入1万多元,加强机关文化长廊和思想阵地建设,重点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道德模范的教育宣传,弘扬正面典型,传递正能量。利用市社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新思想、新理论,宣传新典型、新模范,坚持网站、公众号意识形态方面宣传每周不少于1次,巩固主流思想文化阵地。

10、关于“选人用人执行规定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31)关于“用人待遇把关不严。对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失管失察,有的直属单位未经党委批准,擅自明确干部享受领导班子副职待遇,市社党委未及时纠正。”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制定出台市社控股企业管理办法、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强化对企业的考核。二是从严管理。加强对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落实重大人事任免和待遇确定报备审批制度,规范人事任免和待遇确定,相关审批备案材料同步进入本人档案。三是责令整改。9月初,市农资公司已取消现任工会主席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待遇。

(33)关于“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党员干部党纪处分决定未填进档案装订入册,直属单位有的干部职工档案材料缺失。”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制度。制定出台《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管理制度》,明确人事档案归档内容和归档时限,进一步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二是规范入档。适应新形势下干部档案管理要求,补充调整干部人事档案资料,对应归档的所有材料确保及时归档。对个别党员干部违纪处分决定已及时归档,并记录本人档案目录。三是强化管理。加强对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指导,强化责任意识,分类规范管理好干部职工的人事档案。目前,已完成对企业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的初步培训。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至目前,共计有26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8个),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形式单一,以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为主,联系实际深入研究讨论不够。未查阅到2019年、2021年党委专题学习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记录。”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修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切实做到每月召开一次中心组学习会,截至目前已组织集中学习11次, 9月26日召开市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会,进一步深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对供销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二是进一步强化专家辅导学习。坚持以专家辅导和交流学习体会深化学习,今年来,已邀请盐城师范学院、省供销总社相关领域专家教授作业务辅导和专题报告2次,结合专家辅导、工作实际开展调研,10月份,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已完成调研材料1篇。三是进一步强化讨论交流学习。以支部为单位,以科以上党员干部为重点,开展专题学习和讨论交流,切实深化中央相关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领会,截至目前,已集中学习交流5次,参加学习体会交流20人次,组织以党史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法制知识测试3次,强化学习效果。

(2)关于“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举措不够明确。巡察反馈‘中央、省市委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一系列部署,学习理解不深,贯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依然存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系统‘牢记为民服务宗旨、持续深化综合改革’等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关于供销系统‘促进和带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现代流通、农民专业合作’等重点工作批示,未查阅到党委会研究出台具体落实举措的记录。”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遁,把“为农、务农、姓农”作为立社之本,始终做到从政治上看待问题,从全局出发思考安排工作,从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高度,认识、认清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政治自觉。二是切实抓好贯彻落实。9月26日,召开党委专题会议,各直属党支部也先后召开党员会议,再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题测试,深刻理解内涵要义。在全系统持续开展“三问三比三提”活动,组织发动党员干部聚焦聚力综合改革,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活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明确市社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个县级社、推进1个发展项目、指导改造1个薄弱基层社、提升1个农村综合服务社、指导新建1个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培植1个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组织、落实新建1个“供销e站”,切实帮助基层破解改革发展难题。三是切实深化综合改革。在全省率先进行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深化农业社会化服务联盟建设试点,近期全国总社将在我市组织开展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现场观摩活动。

(3)关于“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指示批示不够有力。市委主要领导批示供销社系统‘要找准社会、大众关注的热点痛点问题为切入点’,市社党委未及时进行深入研究,采取有力举措抓好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供销社‘充分发挥市级农业投资平台作用,对三仓、时堰为农服务合作社运作模式进行研究推广,着力解决农产品销售服务问题’,以及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新洋置业股权划转的批示,市社党委落实成效不够明显。”整改情况:

一是多举措服务农业绿色生产方式。继续紧紧扭住农业面源污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热点痛点问题,持续推进农药零差率配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有机肥配方肥推广工作。止10月底,全系统农药配供面积达219万亩,超年度目标9.5%,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总量达458万件,有机肥、配方肥推广量达1.6万吨。二是广渠道服务农产品产销对接。协助各地、各涉农企业做好农产品销售工作,积极发展农村电商、农产品市场,提升市场营销能力,组织开展盐城名优农产品南京推介活动,组织各类合作社开展农超、农校、农企等产销对接工作,10月14日组织盐城名特优农产品(南京)推介会--东台专场,11月24日的专场活动正在准备中。和苏果超市、苏州大润发超市对接销售农产品品种10个以上,今年已实现销售1800多吨,助力盐城农产品走出去。三是快速度推进股权划转工作。8月31日与市国投集团已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目前正在筹备召开换届选举大会,待11月29日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关于“组织实施供销社会化服务农业步伐不快”问题的整改。

(4)关于“社会化服务体量偏小。2020年全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227万亩,全市农药集中采购统一配供面积94万亩,分别占全市耕地面积的18%、7%,比重偏低。”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创新服务模式。采取有效措施,引导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复制推广时堰模式、三仓模式,重点总结盐都现代农资综合服务、射阳纵横向产业融合、滨海社会化服务联盟、阜宁秸秆综合利用等工作实践,承办全国总社“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现场观摩活动的工作正紧张有序进行。二是持续招大引强育强。与全国总社、省社加强联系对接,在做好农资供应、机械作业、统防统治等传统服务的基础上,力争在农产品流通、粮食收储烘干、冷链物流等项目实施上实现重大突破,拓展农业生产后半程服务。截至10月底,全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达240万亩,完成年度目标92%。市社与中农集团现代农服公司合资入股成立了江苏中农登瀛现代农服公司。目前,合资公司己在滨海县落实3万亩现代农服示范基地,以及2000吨配方定制肥料和秸秆离田综合利用项目。三是持续开展农资配供。继续做好农药集中采购统一配供工作,充分考虑地方财政支出能力,今年配供面积达200万亩,明年达300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的16%、24%。

(5)关于“服务领域偏少。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平台未全覆盖,全市几千种农产品创办产业联盟的只有9个;惠农工程迟缓,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目前仅在射阳、盐都、阜宁三地试点阶段。”整改情况:

一是粮食生产服务领域抓特色。补齐产后服务短板,拓展烘干、加工、销售等服务,充分挖掘系统内粮食烘干、收储、加工设施和农批市场、大型超市、电商企业潜力,在品牌粮食产区射阳、滨海等地,形成特色粮食品种产业联盟。二是其他农产品服务领域抓拓展。突破冷链物流、品牌创树、产品销售短板,在巩固提升现有9个产业联盟的基础上,再增创响水海鸭蛋、滨海小花生、阜宁生态禽蛋、射阳蒜苔、盐都醉八鲜等10个产业联盟,其中阜宁禽蛋联盟即将形成。三是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抓覆盖。强化督查考核,协调政策支持,全力推进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目前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已实现县级全覆盖,年底有望实现镇级全覆盖。

(6)关于“电商服务覆盖率偏低。截至2020年底,全市农村电商服务站覆盖率仅33%,其中60%服务功能较弱,与盐城农业大市不相匹配。”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把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列为农民经纪人培训主要内容,与省互联网协会对接,培训“苏货新农人”。积极推广东台市安丰供销社五进田头电商服务站经验,通过网上渠道推销“盐阜老乡味”。二是积极开展公益助农直播活动。把农村电商服务站纳入“供聚农心 销连万家”公益助农直播体系,推广一村一品、一站一特色,使更多特色农产品入云触网。10月14日,市社联合东台市政府在南京举办盐城名特优农产品东台专场直播推介活动。11月中旬,将举办“供聚农心 销连万家”公益助农直播滨海行活动。三是积极拓展与各类电商平台合作。正在深化与淘宝、拼多多、美团、美菜、叮咚卖菜、鲜丰汇合作,把有条件的农村电商服务站纳入集采配送网络,推动我市大宗农产品进入全国大市场。

(7)关于“自营服务偏弱且依规不严。社属资源未能坚持为农服务方向,占股5%以上的企业中,仅有农资公司直属的盐城新合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一家企业有为农服务经营项目和收入。零差率农药采购竞价过程不充分,未依规选择供应商且未在政府公共交易平台公开招标。”整改情况:

一是围绕主业,扩大规模。巩固现有为农服务优势项目,提升服务规模。市农资公司农药零差率配供面积今年已突破100万亩、配送销售额已达到6900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83倍和1倍,参股的盐城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市场交易额预计全年突破20亿元,参股的东台新合作商贸公司日用品(含农副产品)销售额全年预计实现2亿元。二是强化合作,拓展业务。市农资公司投资300万元与中农集团安徽国昌农服公司合作,在滨海联合建设秸秆收购加工项目;与市工商银行合作即将在大市区牵头开展生产、信用、消费“三位一体”综合试点。市社资产管理公司与中农集团农服公司合资即将在盐城成立省级分公司,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三是规范环节,严格管理。已制定出台农药集中采购零差率配供规范操作实施办法,改革了农药采购方式,通过招标确定了招标代理公司,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在公共招标平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预计 11份完成明年麦季农药招标采购工作。

3、关于“推进供销系统改革发展的成效不够明显。巡察反馈‘供销系统恢复重建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仍未落实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

(8)关于“基层供销社和社属企业经营困难。服务能力与为‘三农’服务要求差距较大,生存发展比较困难,有的房屋资产存在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一是突出基层服务载体提质。以项目建设为主抓手,通过乡镇超市改造、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转型升级等为主要内容改造提升基层供销社,进一步夯实基层社经济基础,提升基层社服务能力,努力将基层社打造成乡镇区域为农服务中心。截止10月底已完成10个,预计全年完成11个,力争“十四五”期间完成30个以上。二是突出社有资产清查提效。根据巡察整改方案,市社于9月30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对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社有房产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全面大排查,各单位摸清房屋安全状况底数并做好统计分析和台账资料,落实房屋属地管理责任。同时,制定整改方案,强化督查检查,健全管理制度。目前,各单位隐患排查即将完成,正在统计分析中。三是突出社属企业项目建设提速。今年在全系统计划投资8400多万元,新建30个项目正在有序推进。通过项目建设探索在系统内外开展业务合作和资本合作,在农产品流通、生产生活物资供应、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拓展新业务,不断壮大社有企业实力,破解发展困境。目前,全市系统有10个企业与全国总社、省社等企业开展了资本与业务合作,累计投资4957.48万元。四是突出社属企业贡献份额提升。在全市系统开展资产资源清查工作,已经于10月份结束,摸清了家底,深刻剖析了资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盘活存量资产的措施。今年实现商品销售总额、资产总额、利润总额占全市系统的50%以上。

(9)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后劲不足。普遍存在运转不规范、专业人才匮乏、缺少资金扶持、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供销社领办创办的示范专业合作社52个,占比只有7%,有影响、带动力强的专业合作社数量不多。”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论述。组织各县(市、区)社合作事业条线工作人员学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普及合作社法律知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二是积极推进“为农服务联社”建设。提升基层社对专业合作社带动、服务能力,每年新建(提升)为农服务合作联社20个以上,截至10月底已新建(提升)为农服务合作联社19个,力争“十四五”期间实现建制镇全覆盖。三是积极实施示范专业合作社创建。开展有效创建及监测工作,促进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今年争取示范专业合作社占比新增0.5%以上。年内新增总社示范社7个,剔除监测不合格示范社,目前有总社示范社56个,是去年年底730个的7.7%。四是积极开展农民经纪人培训。以基层社和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业务骨干为主体,每年培训农产品经纪人1000人以上,目前已培训农产品经纪人1002人,为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专业人才支持。

(10)关于“综合服务社流于形式。走访调研基层12个综合服务社,服务功能弱化,甚至有的成为打牌娱乐场所。”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农村综合服务社转型升级。以“一院两超三站”为基本服务内容拓展农村综合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每年提升农村综合服务社20个以上,今年已提升农村综合服务社17个。二是创新推进“供销e站”试点工作。创新农村综合服务形式,组织实施“供销e站”为农服务进新型农村社区,整合各级合作社资源,推进生产资料、生活物资、帮办代办、农服农事等服务进村贴户,力争每年新建“供销e站”10个以上,至目前已新建“供销e站”9个。

4、关于“督促履行社有资本出资人职责不力。控股、参股企业失管失控”问题的整改。

(11)关于“放任不管。市社控股的市农资公司和参股的新洋置业企业长期被自然人股东控制,企业经营和资金往来等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报告,企业沦为自然人股东融资和攫取不当利益的工具趋势明显。”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制定控股企业监管办法。起草《市直控股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对农资公司资金借贷、项目投资、利润分配等事项开展重点监管,强化违规惩戒措施。本办法待本社法律顾问审查完善后出台。二是规范处理股东兼职问题。8月31日与市国投集团签订新洋置业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目前正在筹划召开股东大会,待选举产生新的公司经营管理层后,积极协助市国投集团规范处理股东兼职问题。

(12)关于“经营管理失控。新洋置业出售房产时制定高于实际收租比例的返租比例,自然人股东购买房产获得长期高额返租,同时自然人股东既占用公司资金又向公司存款获取利息。”整改情况:

一是核实规范资金往来。督促市农资公司于近期清理核实与新洋置业公司资金往来,双方签订规范的资金往来结算协议。二是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新洋置业公司已停止执行原订的商铺高比率返租协议,落实了实收租金扣除管理等费用后的代租租金返还方案,断绝了返租倒挂形成亏损的历史。三是清收个人借款。督促新洋置业公司对自然人股东向公司借款又存款取息问题进行集中清理,堵塞资金管理漏洞,通过法律诉讼等有效手段在一年内清收完毕个人借款。

(13)关于“收益分红失衡。新洋置业在连续亏损情况下,2019年度、2020年度分别按出资额5%、12%给自然人股东分红,集体股东市供销社却未得到分红。”整改情况:

正在与新洋置业公司沟通协调,清理资产公司与新洋置业公司资金往来,计划通过债权转资产(商铺产权)方式,结清新洋置业公司所欠市社资产公司分红、租金等款项,以依法维护市社投资权益。

5、关于“监管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

(14)关于“直属企业未能实现转型发展。多数企业经营管理不善,效益不佳。资产公司和联合企业仅靠收取房租维持生存。”整改情况:

一是推进绩效考核。对全资及控股企业绩效考核方案已制定完毕,拟于近期提交市社常务理事会会办研究。通过激励与约束相结合方式促进市直企业开源节流,谋求发展,提高经营效益。二是全力拓展业务。紧贴“三农”工作大局和需求,投资建设农产品冷链设施、秸秆综合利用等为农服务实体项目,拓宽经营业务范围,改变单一经营局面。市社资产公司与苏合集团农批公司、射阳县社已达成意向,合作投资成立射阳供销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推进系统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投资450 万元的射阳临海600吨大蒜保鲜库于11月份开工建设。农资公司参与投资建设的滨海秸秆加工利用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

(15)关于“投资企业效益偏低。对外投资入股企业8家合计1465.54万元,近三年仅收到分红16.79万元,年均投资收益率仅为0.38%。”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盈利能力。督促农资公司以提升业务规模和压缩支出为手段扭转企业经营亏损状态。巩固扩大现有经营主业,提升农药配供和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规模,拓展化肥经营业务和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清退职工借款,减轻融资成本,严格内部考核管理,压缩经营管理费用,创造良好经济效益,今年预计实现利润总额30万元以上,彻底扭亏为盈。二是强化市场招商。督促新洋置业公司及其管理公司利用好城北开发契机,因地制宜加大市场招商力度,促进存量房产销售,提高代租商铺出租率,以回笼资金清退社会借资款,缓解债务压力,减少利息等成本支出,从而提高经营效益。三是强化监督管理。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正确行使股东权利,市社已于6月21日发函各投资企业,重点对投资企业利润分配、财务管理、日常经营等事项提出了明确监管要求,严防侵占社有资产权益,造成社有资产流失。规范财务核算工作,加强对控股企业财务核算工作的指导,督促企业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农资公司存在的股东退股账务处理不当问题已于9月份整改到位,对所有者权益科目作出了相应的调整处理。

(16)关于“入股企业借贷连带风险较大。市供销社作为第一大股东存在较大的连带责任风险。”整改情况:

一是有序清退压缩借资款。督促三家企业逐步清退个人借资,压缩银行贷款,确保实现个人借资款只减不增和不再新增银行贷款工作目标,严格控制借贷连带风险。农资公司今年以来已清退个人借资款项近1000万元。三家企业也未新增银行贷款。二是坚决守住风险底线。三家企业通过自筹资金,基本满足了个人借款退资和企业运营资金需求,未发生挤兑、上访等危害稳定事件。市社也未向任何企业提供银行贷款抵押、担保等措施,守住了连带风险底线。

6、关于“整治不正之风未能落到实处”问题的整改。

(19)关于“‘清风行动’不够深入。巡察反馈‘新洋置业金鼎装饰城12号楼出租仅有口头协议未有合同,且租金欠缴金额较大,时间较长’。直属企业违规借款给股东及社会自然人。联合企业113.57万元应收账款、50.70万元存货实际已无法收回或实物不存在等长期挂账不清理。”整改情况:

一是补充签订代租协议。9月份与新洋置业市场管理公司补充签订了资产公司12号楼委托租赁书面协议,细化了相关条款。二是协调处置欠收租金。已经多次沟通协调,因新洋置业公司周转资金困难,欠收的70.26万租金和其它资金,拟采取置换新洋置业公司内街商铺方式冲销。三是清理企业往来旧帐和个人借款。资产公司、联合企业对外投资和应收款及库存商品长期挂账问题正在清理中,待清理完毕后报市社研究核销。加快个人借款清收进度。已责成新洋置业公司清理核对股东和社会自然人借款,积极清收企业个人借款。

7、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20)关于“统筹推进发展实际成效不明显。巡察反馈‘市本级供销事业发展滞缓,示范性、带动性不强。’和‘对破解供销社发展难题缺乏信心和决心,敢啃“硬骨头”的勇气不足,措施办法不多。’的问题仍然存在。对历史遗留问题有畏难情绪,直属企业仍停留在‘收租子、守摊子’状态,未能实现转型发展。”整改情况:

一是谋划本级经济发展方向。针对存在问题开展调研谋划,理清本级经济发展思路,确立了市直围绕为农服务、转型发展,联合合作、培大育强发展方向。二是投资实体项目建设。农资公司投资建设的秸秆综合利用、大市区农药集中统一配供业务,资产公司投资建设的盐城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东台新合作连锁超市以及冷链项目,在全市系统相关经营领域真正发挥了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三是推进系统内联合合作。优化投资方向与方式,与实力企业、机构开展合作,在为农服务领域努力把握机遇,拓展业务,增强本级经济实力。资产公司与全国总社中农集团农服公司合作成立的江苏中农现代农服公司、与省苏合集团联合投资组建的中合(江苏)供销有限公司以及投资建设的射阳临海冷链项目,农资公司与中农集团农服公司联合投资建设的秸秆综合利用等项目不仅都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而且也为市直经济发展增添了潜力。

(22)关于“示范引领作用有欠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不充分,会上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性不强,会后整改无下文。”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规定,按要求开好巡察“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前做好会议方案和内容申报,做好会前准备和征求意见。对上轮民主生活会问题剖析不到位的班子个别成员,已在本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情况说明。二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深入排查剖析存在问题,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之间开诚布公、客观批评、虚心整改,切实发挥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的批评教育作用。三是加强审核把关。党委书记对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预审把关,对排查不到位,存在未写明被诫勉谈话等问责情况的个别班子成员,实行面对面的批评帮助,确保个人存在问题不遮不躲,真实反映个人情况。四是汇总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检查班子成员整改情况,并结合巡察要求和问题整改,汇总班子成员存在问题,分发班子成员检查对照,相互监督,提高民主生活会的实际效果。

8、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23)关于“责任压力层层传导不够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淡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未按要求检查考核,未建立考核结果运用制度,未向市委、市纪委专题报告年度工作情况。”整改情况:

一是层层压实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落实好三个责任。修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按工作分工进一步落实党委成员具体责任。二是抓好活动推进。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议,签订与基层党组织和机关各处室的党风廉政责任书,每季度召开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会议,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10月18日,专题召开下半年综合廉情分析会,常态化推进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三是严格督查考核。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结合巡察整改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和总结报告,拟年终向市委和市纪委监委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5)关于“教育管理党员干部不够扎实。对被问责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未能动真碰硬开展批评教育;对近年来系统内多发频发的违规违纪问题未能深刻反思、举一反三,警示教育针对性不强。”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修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按工作分工进一步落实党委成员具体责任,落实好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二是强化法纪教育。结合对供销社专项整治行动,拟在年底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在全系统开展以案说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对被问责党员干部落实帮教领导和帮教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批评帮助。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坚持按规定每年召开两次廉情分析会和市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执行;制定出台《基层党组织考核实施办法》,强化对基层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和督查考核。

9、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27)关于“支部书记后继乏人。市农资公司、棉麻公司党组织书记退休多年仍在岗担任书记,支部换届没有合适书记人选,党务工作后继乏人。”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党务干部培养。加强年轻党员的教育培养,为基层党组织换届准备党务干部,通过基层党组织换届,逐步调优党务干部结构。年内已对两个基层党组织进行换届并充实了年轻的党务干部。二是加大年轻人员招引。指导市直单位引进新人,并在此基础上培养年轻干部和年轻党员,为公司发展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准备后备力量。目前,市直单位农资公司已启动选聘能人和招录年轻职工工作。三是加大薄弱党组织管理。坚持分类指导,对少数基层党组织活动不够正常的加大督查指导力度,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丰富活动形式,年内拟对企业基层党组织添置党建活动设备提供部分经费支持。对个别改制破产企业代管党员、流动党员和部分退休党员,拟按组织部门要求,协调所在社区将其转入就业地或居住地社区管理。目前,与社区转接党组织关系工作正在对接中。

(28)关于“党员管理不规范。反馈‘“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依然存在。党员发展程序不严谨,信息随意涂改,转正后未及时入档。党员民主评议未按规定比例评选,没有最终评议结果。”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制度执行。组织基层党务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督查基层党组织加强“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二是规范工作程序。制定出台《基层党组织考核实施办法》,加强基层党组织的规范管理,加强党建业务知识的学习,对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的党务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对信息涂改的已按程序进行了审核纠正。三是强化指导运用。参加机关工委组织的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培训和党务知识的学习,做好基层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指导,拟在年底开展规范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严格党员参加评议并加强评议结果的运用。

(29)关于“党费管理依规不严。有的支部未按党费收缴管理规定核定党员的党费按期收缴,《党员交纳党费情况登记表》内容缺失,有的党员未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和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江苏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二是分类管理。对部分破产、解散、改制企业的挂靠党员、流动党员继续动员他们转入社区或就业所在地管理,或通过建立微信群、举办特色党日活动等方式纳入管理。三是坚持标准。规范党费收缴标准,对各基层党组织党员缴费标准已落实各基层党组织重新核定,完善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在职党员坚持按标准交纳党费,欠交党费的按规定补交,年终拟对个别身患重大疾病或生活困难的党员按照有关规定,经过组织程序给予适当照顾减免。

10、关于“选人用人执行规定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30)关于“选人谋划不够严谨。重点岗位干部交流不畅,机关5个处室主要负责人5年以上未交流。”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化落实市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出台市社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两在两同”,落实挂钩服务的实施方案,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和作风建设,大力锻造“看得出、站得出、豁得出”的干部队伍。二是积极培养锻炼干部。严格执行干部管理有关规定,规范职数预审和职数配备,切实按规定程序选配和使用干部,严把干部入口关,注重把能干事、会干事、不出事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三是做好干部轮岗交流。拟在明年上半年组织新一轮的机关内部轮岗交流,进一步调优人员结构和专业结构,优化人员配置,给年轻同志更多的锻炼机会。

(32)关于“企业用工年龄老化问题凸显。反馈‘直属单位20名负责人中有近半数“超期服役”’问题未能落实整改,8名直属企业负责人年龄均在55岁以上,其中4人退休后留岗;直属企业在册职工平均年龄51岁,最小42岁。”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企业专业人才引进。指导市直单位招录引进经营管理人才和年轻职工,并在此基础上培养年轻同志。目前,市直单位已启动选聘能人和招录年轻职工工作。二是积极培养企业人才队伍。加强企业现有经营管理人员的培养锻炼,大胆启用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老员工进入管理层。目前,选配年轻人员参与管理工作已开始实施。三是调优企业班子结构。加快培养和考察,尽快充实50岁以下管理人员进入企业领导层,逐步消化退休在岗和“超期服役”情况。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本次巡察“回头看”反馈的三大类10小类33个问题已全部启动整改,无未整改的事项。

(四)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暂未收到巡察有关方面的信访事项。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问题类立行立改的事项已基本整改完成,制度类整改事项也在积极完善,机制类整改事项正在有力推进,对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总体整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大部分问题已取得整改明显成效,并将在今年年底和明年8月份以前完成整改。但与市委、市政府和市巡察办的要求,与广大农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很多方面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为农服务水平不高,企业管理水平有待加强,思想建设一刻不能放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一)持续发力,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对后面的问题整改,市社党委将一着不让抓督查推进,持续做好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做到力度不减,标准不降,要求不变,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党委班子成员继续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和跟踪检查,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和“钉钉子”精神,认真解决突出问题,按时间要求逐一销号,坚持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决定巡察成效的关键,作为检验市社党委及班子成员“四个意识”牢不牢、从严治党措施硬不硬、责任担当强不强的试金石。

(二)常抓不懈,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

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深化党性意识和群众观念,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市社党委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强化制度修订和完善,落实用制度管人、管事、管作风。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正风肃纪看机关”专项行动,坚持以上率下,强化行业管理,全力以赴抓好党风社风,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努力建设一支“看得出、站得出、豁得出”的干部队伍。

(三)强化运用,推进系统改革和创新发展

认真组织学习市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的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工作的契机,在集中整改阶段已取得初步成果的基础上,对照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对照市委市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期盼,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与推动全市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结合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突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系统“四大体系”建设,着力抓好巡察成果运用,充分放大巡察工作正能量效应,更好地指导供销系统工作实践,脚踏实地抓好系统创新发展。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与转变作风进位争先结合起来,激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让本次巡察整改成果成为促进盐城供销合作社创新发展并继续取得领先位次的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8581316;邮政信箱: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13楼 盐城市供销合作总社,邮编:224002;电子邮箱:jsycgxs@163.com

                                                                                                                                                                                                                       中共盐城市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

                                                                                                                                                                                                                                   2021年12月31日

来源: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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