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总社研究,现将供销合作发展专项资金以奖代补资金资金资金安排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3日—12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12月21日前将书面材料送交或邮寄至盐城市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书面材料须署个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地 址:盐城市府西路1号
邮 编:224005
电 话:0515-80501308
2021年度供销合作发展专项资金以奖代补资金安排表.xlsx
盐城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1年12月13日
2021年度供销合作发展专项资金以奖代补资金安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