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区)供销合作总社: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编报2017年度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统计报表的通知》(供销厅经字〔2018〕 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项目的科学管理,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以及实现效益等方面情况,确保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项目于2018年6月底前全面实施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统计工作是农业综合开发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跟踪监督项目建设情况和反映项目建设成效的重要方式,各级供销合作社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完成统计报表编报和审核工作(表式附后),按照国家统计部门及本报表的有关要求,注意统计的范围、口径和时效性,科学、客观地采集、填报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坚决杜绝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等行为。
二、报表填报范围
统计报表填报范围为2017年度的所有在建项目,具体包括:资金已结转至2017年的以前年度立项项目,以及2017年度立项的所有项目。
三、按规定要求报送报表
项目建设地县级供销合作总社必须按照《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项目统计报表》进行统计,不得随意调整报表格式、指标或栏目。各县级供销合作总社于2018年3月16日前完成2017年度统计报表填报工作,同时形成统计报表编报说明,与审核汇总无误的统计报表一同报送至省总社,同时附报报表数据电子版。统计报表编报说明内容应包括本地项目计划批复及上年结转情况、本年完成情况、任务量及投资额增减情况、结转下年情况(对以前年度立项但结转至2017年底仍需结转的项目,应重点说明原因)、效益完成情况及其他说明或工作建议,并后附统计报表(附件1、附件2,可在省总社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有关项目调整、终止批复文件及财政资金整合或被整合相关文件的复印件。
省总社联系人:蔡荣;联系电话:025-68529206;邮箱:cairong1975@163.com
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项目统计报表指标解释及编报说明
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