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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印发区供销合作总社“三定方案”

发布日期:2018-03-13 00:00 [ ] 浏览次数:


         近日,盐都区印发《盐都区供销合作总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都政办发﹝2018﹞11号)。《通知》明确区供销合作总社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组织架构为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通知》明确了区供销合作总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理事会设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合作指导科、资产管理科、社务管理科5个股级职能科室。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1个股级内设机构。核定参公事业编制28名。其中理事会主任1名(正科职)、副主任2名(副科职)、监事会主任1名(副科职);科长、主任6名(正股职),副科长、副主任5名(副股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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