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同意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开展巡察。
一、巡察时间
2018年12月4日-2019年1月15日。
二、巡察内容
主要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对巡察对象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情况,党规党纪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以及十二届省委巡视整改情况、市委前三轮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整改情况等进行监督。
根据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三、反映渠道
市委第二巡察组电话:19850733297(电话受理时间:8:30-18:00)
电子邮箱:xcb1188@sina.com。邮政信箱:江苏省盐城市A1817号邮政信箱。同时,在市供销合作总社门口和鸿基玄武饭店(亭湖区解放南路129号,市体育馆对面)设置联系信箱,在鸿基玄武饭店设置信访接待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市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中共盐城市委第二巡察组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