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盐城市社被全国总社监事会评为2016年度先进社情民意联系点,成为全省系统唯一受表彰的单位,这是该单位连续3年获此殊荣。
2016年,盐城市社监事会在市社党委、理事会的支持帮助下,认真学习贯彻中发11号、苏发31号文件和全国总社监事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调查研究,反映情况,监督检查,提出建议”的工作方针,坚持“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的工作思路,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有力促进了盐城供销合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017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全国总社、省总社监事会和市社理事会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举措,认真做好健全完善组织机构、深入调查研究、社情民意建言献策、下拨项目资金及社有资产监管等工作重点,为促进盐城市供销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监督保证。
